你的位置:TrustWallet官方下载 > TrustWallet钱包官网下载 >

Trust安卓版下载 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05-01 TrustWallet钱包官网下载 137

经济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7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郑艳馨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基础,以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尤其是金融、财税、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重大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以保障健康安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创建和谐社会,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主要研究导向,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备较高的经济法学专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复合型人才。经济法专业硕士点招生迄今有近40年的历史,拥有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国内经济法研究和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经济法专业拥有良好的学术培养和学术交流平台,多年来,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的经济法学者保持着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持续多年的“长安经济法学论坛”、“海峡两岸金融法治年会论坛”、“长安经济法青年博士论坛”、“长安经济法甪端论坛”等已成为其知名品牌。经济法学科的重点研究方向: 1、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研究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体系和经济法律责任等问题。2、金融法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基金法律制度、期货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以及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等。3、财税法主要研究预算法、中央与地方税收体系、税收征收管理、税费改革等相关法律问题。4、竞争法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维持公平、自由、充分、有效的竞争秩序的法律问题,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律制度等。5、土地与房地产法主要研究我国土地公有制前提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流转制度,集体土地的合理使用与征用,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屋产权属登记、转让、出租法律制度等。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研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权益的类型、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保护重点、保护难点等问题。7、网络与科技经济法主要研究电子商务法以及与大数据信息、区块链、新媒体等网络科技手段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

指导教师

 1566803601142650.jpg

    强力,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曾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经济法学院院长。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法l》《金融法》《保险法原理》《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等,其中《金融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

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

陕西证券基金业协会监事长。

主要社会兼职: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

西安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https://www.imtokenqb.cn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

 倪楠,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监管法治研究。

学术兼职: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科技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第十三届、第十四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中心特聘研究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员;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双碳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上海海市高院特聘教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等。科研成果:参与4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重大项目;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14项;主持完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项;出版专著3部,合著1部,教材5部;发表南大核心期刊论文3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科研成果经省级批示转化三项。荣誉及奖励:获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2015年被评为陕西省青年科技之星;2018年、2020年、2022年连续三届当选西北政法大学大学“学生最喜欢的教师”;2019年被评为长安青年学术骨干;2020年当选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2020年荣获陕西省好青年称号;2021年入选学习强国法治专家团,入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行政监督专家团,入选陕西省法治人才专家库;2022年当选陕西省师德标兵;2023年入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公示名单,当选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

    肖新喜,陕西周至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近5年发表的主要成果

1.《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社会化》,《中国法学》2019 年第 3期。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制度革新》,《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 9 期。

3.《论农民社会保障权双重属性及其制度价值》,《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4.《论社会权请求权》,《江海学刊》2020 年第1期。

5.《“利益兼顾”机制下我国农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6.《我国<民法总则>中见义勇为条款与无因管理条款适用关系的教义学分析》 《政治与法律》2020 年第 6 期。

7.《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标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6期。

8.《科学哲学视域下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审思》,《求是学刊》2022年第6期。

9.《论学校违反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中州学刊》2023年第5期。

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继承规则构建——以反思现行地方试点模式为切入点》,《环球法律评论》2024年第2期。

以上论文中有些先后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学文摘》《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转载转摘。

出版专著

《中国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

科研获奖

论文曾获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科研项目

主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制度研究”(23BFX057);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20ZDA046)主要参加人;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制度研究”的项目负责人。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理事、陕西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会理事等。

 1566803821206251.jpg

杨为乔,副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金融法、公司法、经济法科研成果:代表作有《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反思》《金融法信用维持原则论纲》《货币的经济法属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说明义务》《现金流的法律内涵》《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的衔接——以日本为例》《浅析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上的紧急禁止/停止令》《反思:比特币对传统金融法制理念的冲击》《再议商业银行之保密义务》《现代支付在民法中的定位》《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设计要点》等。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商业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专门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仲裁委仲裁员等。

 

席晓娟,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台湾中正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商法、电子商务法。

科研成果: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2012)、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2008)、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008)、陕西省基础教育重大课题(2019)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出版学术专著《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主编教材《电子商务税收》(教育部电子商务教指委“十四五”规划教材,独立编著教材《税法学(第2版)》,副主编教材《财税法学》《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等。近年来,在《税务研究》《证券法苑》《财税法论丛》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荣获陕西省社会科学界第二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9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励。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全国电子商务教育与发展联盟专家委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省级法治人才库入库专家,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协会专家委员,西安市国际税收协会理事,西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专家委员,西北政法大学调解研究院副院长,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法律委员会专家,西安市税务局税眼看西安外脑团队专家,兼职律师。

 1566803884257760.png

彭立峰,副教授,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竞争法与企业法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竞争法。

科研成果:主持省级项目2项,参与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4项,参编《财税法学》等教材6部,在《行政法学研究》、《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代表作有专著《晚清财政思想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获得2013年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合著《走向近代化的思想轨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秘书长。

 1566803909481224.jpg

    郭琛,副教授,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原理、法社会学、广告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科研成果: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宁夏大学学报(社科版)》《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西部法学评论》、《理论导刊》等期刊发表十多篇文章,参与或主持过省、校级科研项目。代表作有《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权利化》(《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论消费者社会责任》(《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科学理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首批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中国消费者报推选“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朱彦,副教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主要教学与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展经济法律制度等。科研成果:在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纵向课题20余项,横向课题12项,参与完成国家科研课题2项,为西安市政府“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制定参与者,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证书持有人,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及称号,被评为2018《新西部》封面人物,经济法国家精品课程高等学校骨干教师。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西安市雁塔区政协提案委副主任,雁塔区干部作风监督员,雁塔区法院首届特邀监督员,西安丝路会展研究院院长,西安市绿色会展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西安市会展行业智慧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西安市会展行业协会教育委员会主任,陕西省会展业标准制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会展行业专项资金评审和行业标准制定委员,西安市政府会展企业专项资金资质评定专家,“中外会展”职业经理人精品课程专家讲师, TrustWallet钱包官网app下载西安市政府智库专家,TrustWallet钱包app下载西安市政府专项资金资质评定专家。

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制约人们生活质量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研究至关重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部门法。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于1999年成立,也是全国较早设立环境资源法硕士点的高校之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当前,学校拥有一只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国内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已经发展成为中国西部具有权威性的教学研究机构。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发展迅速,研究领域不断扩展,主要研究方向涉及:1.中国环境法:中国环境法主要以我国环境法理论与实践为研究重点,系统阐释环境法基本概念范畴和基本理论,涵盖环境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研究方向。2.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主要以国际环境法的概念、渊源、主体和客体、基本原则、法律实施、跨境环境损害的国际责任以及国家之间、与国际组织间等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比较为研究方向。3.自然资源法:涉及以水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单行法的相关法律为研究方向。4.污染防治法:以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单行法的相关法律为研究方向。5.环境公益诉讼法:主要以民事环境公益诉讼、行政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相关政策、法律为研究方向。

 1566804184121749.jpg

李集合,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培训中心主任,律师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等。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参与多项成果要报的撰写,其中,参与的成果要报《明确秦岭生态功能,大力推动秦岭生态补偿》获省政协李晓东副主席批示。

薛亮,副教授,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9年10月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认定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陕西省省级法治人才库、陕西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西安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咨询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专家库入库专家。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一直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水污染防治法、公用事业法。近年来主持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在内的各类纵向项目9项,出版专著3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业PPP模式的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法律出版社2024年3月版;《公私合作(PPP)背景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版;《城市污水处理业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11月版)。主编教材2部、参编3部。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17年1月获得西安市第九次社会科学评奖三等奖, 2018年11月获得西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评奖三等奖, 2019年4月获得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三等奖,2020年4月获得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1566804218435739.jpg

王继恒,副教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律文化,环境司法制度等,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主讲《比较环境法》《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实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等特色课程。出版专著2部,合著3部,主编(参编)教材5部。代表作有:《环境法的人文精神论纲》(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文库)、《决胜绿色法庭: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机制研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司法文库)等。主要兼职有: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兼职教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特聘技术专家,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库专家,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咨询专家等。

 1566804235423088.jpg

郝少英,副教授,工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水法。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陕西省生态学会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共计14项;在《资源科学》、《自然资源学报》、《清华法治论衡》、《环境保护》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5篇;参编教材5部。代表论文有:《论国际河流上游国家的开发利用权》、《跨国水资源和谐开发十大关系法律初探》、《国际水生态文明的法理基础和科学内涵》、《<国际水道非航行利用公约>争端解决方法评析》等。论文获奖1项;教学获奖6项。

 1566804253658041.jpg

丁岩林,副教授,山东沾化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法律事务部部长。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陕西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咨询专家,西安市、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渭南市政府立法专家;汉中市、西安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西安市打击野生动物犯罪专家委员会专家,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专家,陕西环保志愿者联合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延安市环保产业协会法律专家,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培训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节目特约评论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区人民政府、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秦汉新城法律顾问;担任公益环保组织(西安市同大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空气侠、咸阳市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上海闵行区环境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先后工作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合著两部,文章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级课题十几项;主持十几项地方环境立法的起草工作。为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铜川市、汉中市政府常务会以及各区县中心理论组、常务会,陕西、甘肃、广西高院、甘肃矿区法院以及各检察院,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伍以及中国兵器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培训数百次。

 1566804271966795.jpg

黄政,副教授,理学学士,环境法学硕士,从事环境法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主要为环境法原理、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污染防治法。曾翻译《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美国化学品管理国家概述》,并作比较研究。主要论文有《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若干问题研究》《化学品风险控制的法律措施》《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立法问题研究》《刍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略论推进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30年来环境法发展评述》《浅析环境侵权损害公共补偿制度》等。参与的著作和教材包括《中国经济改革30年-资源环境卷》《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动物保护法概论》《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环境资源法》等。

李雅萍,副教授,法学博士,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基础理论、比较环境法、环境司法。近年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雾霾原因深度分析与对策展望》、《论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发表式”教学法在环境保护概论课程教学中的实践探索》、《大学生法律援助发展问题研究》等教学、科研论文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参编教材5部,合著1部,编写的环境法教学案例入选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报告《灞桥区“358”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研究报告》获西安市“矛盾纠纷化解及群体性事件处置”一等奖,论文《农产品安全源头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获第四届陕西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制研究会《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获经济法学院首届本科教学创新奖。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国家林草局干部培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能源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讲师。

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陕西省生态环境领域智库首批专家,陕西省环境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专家,教授加(北京)实践直通车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库专家。陕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常务会理事,西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环境法首席咨询专家,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观察员。

 1566804305113629.jpg

 陈娟丽,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主持省社科基金、省软科学项目、省社科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教育部超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省部级科研和教改项目七项,参与国家、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六项;主编动物保护法教材一部,参编环保法教材三部,参著专著两部。在《干旱区资源与环境》《江西社会科学》《生态经济》《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微课教学比赛奖项、校级教学比赛奖项多项,获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本科生导师”、首届全国动物保护法案件策略大赛“优秀指导老师”。曾在水利实务部门挂职,为西安市政府等省内外政府部门做环保法、动物保护法专题培训,多次参与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接受法制日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等媒体专访,陕西广播电台《今日点击》栏目特邀嘉宾。

李亚菲,副教授,法学博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碳中和法律服务中心”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生态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秘书,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初级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环境公益诉讼、西部环境资源问题及其解决。主持陕西省社科项目、陕西省法学会重点项目各一项,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二项,参与国家级、司法部、省部级项目十几项,参与编写环境资源法学教材三部、专著三部,先后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西安财经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多篇,其中二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部分转载,一篇全文转载。代表论文有:《资源型城市的功能回归及其制度设计》、《论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法理基础-以利益衡平论为视角》、《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权分析》、《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困境及其因应》、《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调研报告《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获得“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称号,被陕西法学网公开,该选题及选题“秦岭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被陕西省生态学会入选“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几个建议”序列,论文《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荣获第四届“法治陕西论坛”论文一等奖。微课“环境法律制度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获得陕西省第二届微课大赛二等奖,西北政法大学第二届微课大赛二等奖(法学类第一名),获得西北政法大学思政教学比赛二等奖和“西北政法大学课程思政教学骨干”称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创新大赛”及西北政法大学第三届微课大赛二等奖。获评“优秀教师”、“优秀本科生导师”、“大学生创新项目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接受陕西电视台“生态”栏目专访、西安日报等媒体专访。

车东晟,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一项,参与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知识产权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Z2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孙昊亮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知识产权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等在内的专有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学是调整因知识创造、使用智力成果和识别性标记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知识产权法学科自2008年起在经济法专业下单独招生,2012年起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单独招生。本学科目前有7名导师,1名教授,5名副教授,1名讲师。本学科设有两个方向: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学理基础: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产物。法律与科技的关系本属于法理学的研究命题,因此,首先法理学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知识产权是私权,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其与民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一致,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法,但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研究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知识产权法学的重要内容,故民法学是该学科的又一理论基础;运用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考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效率,能否促进产权交易的合作博弈、以及科学界定侵权行为成本的结构及额度,以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故经济学也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学科属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财产权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法学应属于民法学的分支。而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又使得知识产权法在适用民法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中具有特殊性,因此该学科属于民法学范畴,又相对独立的学科。研究对象、内容范围: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对象是规制知识产品的创造、运用、保护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学科。该学科的主要研究:1.知识产权基础理论。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3.知识产权管理。包括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方法: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等。学科专业特色:知识产权法学属于民法学的分支,这是毋容置疑的。但是随着该学科的发展,其已形成独特的研究对象,特有的研究范畴、价值理念、基本原理等所构成的知识体系,与民商法学科既存在紧密联系,也存在较大的区别。知识产权法虽以私法的意思自治、权利本位为基本理念,但该法同时兼顾社会本位理念——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社会的文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其又显著区别于物权的有形客体,增加了其研究的独立性和必要性。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范畴的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并且体现出与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相交叉的趋势,该特点也使之明显区别于民商法学科。 本学科专业是以研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为基础,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建为核心,以国家干预为前提的有极强边缘学科特色的新兴学科。在学科研究上,注重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社会学,法学与管理学的融通;在法学领域,注重该学科(社会法学)与经济法学、民事法学、行政法学的融通。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劳动法,以基本民事契约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以债法原理为履行和救济指导,通过公法的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构建出自己的独特体系:对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复杂关系进行法律调整,从而完成对特定领域的、具有社会连带性质的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社会保障法,以商事法的大数法则为基础,通过强制缔约和大量的强制性规范,运用人口社会学、宏观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实现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保障作用。在专业辐射上,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已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本学科的专业辐射仍在发展中。本学科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我国近年来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门类和法律学科,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法律的调整手段是以公私法相融合,对弱者实施倾斜保护。学科研究注重弱者现状,并吸收公法与私法的理念与原理。本学科的研究方法:本学科的制度研究方法可以基本概括为公私法兼容的方法。这一方法也表现在经济法中。但其与经济法在方法的使用范围上有很大不同:本学科重点解决企业的劳动关系,而且其以劳动关系为干预的基础。在具体方法上,以劳动标准和劳动行政作为公法的基本方法,将公法规范融入私法的合同运行中,这构成了其方法的显著特征。本学科的学科研究方法表现为通过学科兼容、实证分析、历史背景对比、量化研究等,集中体现学科的应用性和工具性。本学科的理论体系:主要由劳动法学的理论体系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理论体系构成。劳动法学主要由劳动法基础、劳动法制度及劳动法责任体系构成;社会保障法学主要由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专项制度构成,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目前两个学科在教学大纲、教材建设、教学实践上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备。专业特色:一是课程设置以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为主线,注重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关系前沿。课程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交叉性强;二是学生培养目标注重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实际问题,学生实务能力强。
话题标签